全市广大企业:
长白山脚下、鸭绿江畔,企业是白山城市发展最坚实的根基。长期以来,全市广大企业顶住转型压力、深耕实业赛道,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大局中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彰显了厚重的社会责任。在此,向全市所有企业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定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是企业可自主选择的职工福利,而是法定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企业履行缴存义务、保障职工安居权益的法定依据。为帮助广大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规范经营用工、防范法律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依法缴存是法定责任,合规用工可稳岗聚才
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按照《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是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是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当前招工引才竞争加剧、稳定用工压力加大,住房公积金是稳定职工队伍、吸引人才的重要抓手。职工可申请利率低于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购房贷款,也可按政策办理租房、购房还贷、自住住房装修翻建、物业费缴纳等提取业务,有效减轻住房负担。持续规范的公积金缴存,能够不断增强职工归属感,降低人才流失风险,助力企业凝聚团队、实现长远发展。
二、算好合规三本账,守法经营无隐患
近年来,职工维权意识持续提升,离职职工追溯追缴在职期间住房公积金的投诉、维权案件逐年递增。不少企业因心存侥幸、违规不缴少缴,被职工投诉追责,不仅需要一次性补缴全部欠缴资金,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后果,额外增加经营成本、损害企业品牌信誉。广大企业务必摒弃侥幸心理,算清法律、经济、信用三本合规账,主动合规履职。
一是算清法律责任账。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为职工开立账户的,将由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将被责令限期缴存,拒不执行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主动缴存是正常合法经营成本,被动追责补缴、接受处罚,是违规违法带来的不必要代价。
二是算清经济成本账。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列支,同时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法定政策红利。主动依规足额缴存,能够充分用好政策优惠,规避后期职工集中维权、补缴欠款、行政处罚等额外支出,牢牢掌握企业经营管理主动权。
三是算清长远信用账。新修订《条例》自 2026 年 9 月 20 日起施行,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缴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公积金缴存违规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并逐步与企业信用评价、招投标、银行信贷、评优评先等事项联动挂钩。信用是企业立身之本,一条失信记录造成的损失,往往高于多年依法缴存的支出。
三、依规纾困有渠道,自查自纠促规范
《条例》充分兼顾企业经营实际,为经营困难企业预留了合规纾困途径。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实际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依规向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及时恢复正常缴存比例、补缴缓缴期间的公积金。需重点明确的是,法定纾困政策针对的是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刻意逃避缴存义务、无故少缴不缴的行为,不属于纾困范畴,必将依法依规追责。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便民利企、柔性执法,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在此,我们向全市各企业、各用人单位发出倡议:请严格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全面开展公积金缴存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实现全员、足额、连续规范缴存;主动向职工公开缴存标准、缴存明细,充分保障职工知情权、监督权,持续规范用工管理、化解劳资隐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期待全市广大企业坚守法治底线、主动履职尽责,持续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与城市同心同行、共生共荣,携手共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白山!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