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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2026/10/29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401 点赞 查看原文

  我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从2027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10月22日至12月31日。2027年6月30日前缴费参保享有财政补助,2027年7月1日起缴费参保的,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承担。上年已参加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乡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可直接缴费参保。

  上年度已参保的居民,可通过移动缴费、自助终端缴费、上门申报缴费、共济账户代缴等四种方式办理缴费。既往未参保的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港澳台通行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已在市外参保的居民,转我市居民医保时,需先暂停原参保地居民医保。

  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参保且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参保),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如果居民参保人获得激励后断保,前期获得的连续参保激励年限清零,激励金额不清零。自2025年起,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次年起享受基金零报销激励,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零报销奖励额度后,前期获得的基金零报销激励清零。

  此外,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对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国家统一全国集中征缴期前,在我省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设固定待遇等待期,但不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但在此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能追溯。修复缴费标准按照提出修复申请时所在年度的参保地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保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变动待遇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固定等待期,则至少需要等待6个月。(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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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