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6〕2号)部署要求,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码赋码和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我市营运客车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10月31日零时起,全市暂缓受理10年以上(按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计算)老旧客车、50座以上(含50座)客车的营运手续申请。
二、为保障行业平稳过渡,设置申报窗口期,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24时止。窗口期内,符合原有客运管理政策、已实际购置新车并已在我市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上述两类客车,可按原程序提交申请(外地市转籍至我市的上述客车除外)。窗口期结束后,正式暂缓受理。
三、本通告印发前已经受理的相关业务,按照原政策、原流程继续办理办结。
特此通告。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