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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5/08/25 5.7k 阅读 340 点赞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工作实绩为导向,对照推荐评选条件,经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推荐模范集体表彰对象2个、备选对象1个;模范个人表彰对象3人、备选对象2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对上述拟推荐集体或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受理部门:宿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527-80908989。

附件:拟推荐对象名单

宿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拟推荐对象名单

模范集体

宿豫区玉泉山路小学

泗阳捷锋帽业有限公司

泗阳县王集镇花井社区(备选对象)

模范个人

陆启元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大队长

谢庆利市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四级调研员

段昌晚泗洪县梅花镇段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刘心怡(备选对象)泗阳县三庄镇程道口红色教育基地负责人

俞凯祥(备选对象)泗阳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