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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十项整改任务督察整改公示

2025/08/24 1.8w 阅读 256 点赞

《宿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宿办〔2024〕31号)文件明确的第十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宿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宿污防指办〔2023〕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低端产能“久攻不下”。泗洪、泗阳等县(区)20家铸造企业中13家存在采用落后工艺、超规模建设或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二、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对全市铸造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提升铸造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五、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对13户铸造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整改,同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淘汰落后工艺。

(二)制定出台《宿迁市2024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整治提升方案》,对全市115家铸造企业对标对表,分类实施搬迁、整改、退出等措施,提升全市铸造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七、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中涉及的13家铸造企业均制定问题清单并完成整改,其中生态环境部门对东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宿迁市神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优力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

市工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区按照铸造行业整治要求对115家铸造企业开展排查并分类整治。市工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取9家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存在落后工艺设备等问题。

该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已落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5日)向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单位):84338548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单位):593293064@qq.com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