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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督察整改公示

2025/08/26 2.0w 阅读 153 点赞

根据《宿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宿办〔2024〕31号),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湖滨新区的第十二项建材行业仍处“监管洼地”已完成整改。按照《宿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宿污防攻坚指办〔2023〕13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建材行业仍处“监管洼地”。宿迁市自行评定为大气污染管控“红色”等级的湖滨新区杰祥混凝土、港龙建材2家企业截至督察结束未落实整改要求,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二、责任单位

市湖滨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对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并限期完成整改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湖滨新区对港龙建材、杰祥混凝土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相关市直部门予以指导。

(二)结合已发现的企业占用生态红线、审批手续不全、无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开采地下水等问题,依法依规对企业存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关于开展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评定的通知》执行情况开展评估。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排查问题情况:经排查,宿迁市港龙建材有限公司、宿迁杰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厂区位于生态环境管控区内,污染防治设施配备不到位,厂区未进行雨污分流,物料露天堆放等问题,已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二)查处情况::①2024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对宿迁市远迪建材工程有限公司(杰祥混凝土)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②2024年6月18日和2025年1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对宿迁市港龙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三)整改情况:①杰祥混凝土已关停取缔,拆除生产设施,清运物料,清空场地;②港龙建材全面停产整改,封堵地下水取水口、拆除违规建设的湿拌砂浆生产线、全面清运厂区内物料、封存动力电。湖滨新区皂河镇成立工作专班采取人防、技防(高清摄像头)等多种手段确保企业整改完成前不得生产,在确保企业长期停产同时同步启动拆迁征收工作,组织专业机构复核争议资产评估,明确法定补偿范围,争取企业接受合理征收补偿。

(四)执行情况:目前宿迁市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评定工作已结束,宿迁市港龙建材有限公司、宿迁杰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均已停产,无污染物产生,已达成文件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向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单位):0527-84363286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单位):395305607@qq.com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