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宿办〔2024〕31号),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湖滨新区的第十二项建材行业仍处“监管洼地”已完成整改。按照《宿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办法》(宿污防攻坚指办〔2023〕13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建材行业仍处“监管洼地”。宿迁市自行评定为大气污染管控“红色”等级的湖滨新区杰祥混凝土、港龙建材2家企业截至督察结束未落实整改要求,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二、责任单位
市湖滨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对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并限期完成整改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湖滨新区对港龙建材、杰祥混凝土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相关市直部门予以指导。
(二)结合已发现的企业占用生态红线、审批手续不全、无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开采地下水等问题,依法依规对企业存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关于开展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评定的通知》执行情况开展评估。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排查问题情况:经排查,宿迁市港龙建材有限公司、宿迁杰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厂区位于生态环境管控区内,污染防治设施配备不到位,厂区未进行雨污分流,物料露天堆放等问题,已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二)查处情况::①2024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对宿迁市远迪建材工程有限公司(杰祥混凝土)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②2024年6月18日和2025年1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对宿迁市港龙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三)整改情况:①杰祥混凝土已关停取缔,拆除生产设施,清运物料,清空场地;②港龙建材全面停产整改,封堵地下水取水口、拆除违规建设的湿拌砂浆生产线、全面清运厂区内物料、封存动力电。湖滨新区皂河镇成立工作专班采取人防、技防(高清摄像头)等多种手段确保企业整改完成前不得生产,在确保企业长期停产同时同步启动拆迁征收工作,组织专业机构复核争议资产评估,明确法定补偿范围,争取企业接受合理征收补偿。
(四)执行情况:目前宿迁市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等级评定工作已结束,宿迁市港龙建材有限公司、宿迁杰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均已停产,无污染物产生,已达成文件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向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单位):0527-84363286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单位):395305607@qq.com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