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体育局、文旅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政社办)、财政局、旅游经济发展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国土分局、建设局,市文旅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对健康养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健康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宿迁市健康养老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召集人:倪成城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谢志强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仲 林 市卫健委调研员
谢素珍 市体育局副局长
徐玉军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庞志勤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吴建国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于成功 市民政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于成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能
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健康业发展工作,研究解决健康养老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健康养老业发展政策,部署实施健康养老业发展改革创新事项;督促检查健康养老业发展有关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各县(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全市健康养老业发展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健康养老业发展工作,牵头拟定全市健康养老业发展任务目标以及推进方案,并督促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加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提升医养康保障水平;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市场化运营,培育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内容进行宏观管理、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养老服务内容多样化发展。
市财政局:支持健康养老业发展,积极整合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财政性资金,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加强对健康养老业发展各项财政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市卫健委: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合理对接,支持和推动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拓展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协调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医养联合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推动开展“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等工作。
市体育局:拟定全市体育设施布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建设;推动引进知名体育设施管理运营团队,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引导全市重点景区景点因地制宜发展旅居康养产业;协调抓好带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老年文化活动,促进老年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文化娱乐、文体健身等服务。
市医保局:拟定医疗保险政策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为长期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医疗护理提供保障。
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为健康养老设施提供用地保障,并对其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管。
市住建局:指导各县(区)在市政建设、住宅建设和公共福利设施建设的设计、施工中,按照相关标准开发、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配套设施;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各县(区)健康养老业发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新时代健康养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迁市体育局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自然资源局 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
(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