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宿办〔2024〕31号)文件明确的建材行业仍处“监管洼地”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宿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宿污防指办〔2023〕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二十七、水环境治理仍需强化。饮用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泗洪县徐洪河金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2022年以来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预警85次,截至督察结束未开展系统排查整治。
二、责任单位
泗洪县、宿城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三、验收单位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确保徐洪河金锁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建立预警快速响应排查机制。根据徐洪河在泗洪县河床特点,收集分析相关入境断面自动监测数据,做好水质预警排查工作。利用河流跨境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徐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二)对全市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改。重点对泗洪县域范围内徐洪河金锁水源地上游归仁镇、金锁镇沿线排口进行排查梳理,并推进问题整改。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建立预警快速响应排查机制,泗洪县出台《泗洪县水环境治理监测预警响应机制(试行)》,时刻关注上游断面水质变化,对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常态化对预警断面上下游开展溯源排查工作。加强与上游单位沟通协调,与安徽泗县签订上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开展联合检查,共同推进徐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二是组织开展对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发现10个问题,现场核查目前全部整改到位。重点对泗洪县域范围内徐洪河金锁水源地上游归仁镇、金锁镇沿线排口进行排查梳理,发现1个问题,已完成问题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向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单位):84338687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单位):sqhbjwfc@163.com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