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以“便民惠民、服务发展”为目标的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通知》(锡人社委〔2011〕13号),以及市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全市人社系统将表彰一批“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市人社系统表彰“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30个(名额分配附后)。
二、评选范围
全市人社系统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基层群众的行政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就业服务、人事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监察、调解仲裁、门户网络、信息咨询、信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系统内的服务窗口或单位。
三、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评选条件
1、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行政管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依法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依法办事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杜绝行政不作为或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加强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增强服务对象的依法维权意识。
2、优质高效服务。科学设置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取消重复手续,规范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服务设施完备,服务标志统一规范;工作人员服务热情、诚实守信,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不推诿、拖拉、扯皮、刁难,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3、办事公开透明。及时将服务窗口工作内容和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和时限,服务承诺、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办法等向服务对象公开并全面落实;公开形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责任制、预审制度、评议制度和考评追究制度,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办事行为公开、公正、透明。
4、工作作风优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有凝聚力和创造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业务素质;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5、监督机制完善。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及社会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健全完善民主评议、投诉举报等群众监督制度和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新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确保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评选方法
1、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全系统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区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对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动员、群众评议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反复酝酿,确定推荐窗口(单位)。
2、被推荐的窗口(单位)要充分反映先进典型的时代特征和示范意义,充分彰显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成效。对推荐的窗口(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市(县)区推荐的窗口(单位)要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对市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市局将组织争创成果交流会,在此基础上产生候选名单,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4、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5月30日前,将《市人社系统“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以及电子文档报市局监察室。联系人:余仁昌,联系电话:81822498。邮箱:1458067260@qq.com
五、其它要求
结合本次推荐“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活动,各单位同时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进一步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1、组织一次“回头看”。重点看服务意识是否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是否明显提升、服务作风是否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是否明显提高,“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是否落实到位,“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是否深入开展,特别是便民惠民、服务发展的各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2、组织一次督查考核。加强对下分类指导与督查考核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好做法和好经验,推动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人社系统主要窗口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3、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着眼民生诉求,针对“回头看”和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实事紧迫就解决什么实事,不求全求多,只求有效管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4、形成一批服务品牌。紧贴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主题,凸显便民、利民、惠民和服务发展理念,进一步把具有人社系统特色的亮点做法推广运用,全力打造全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优质服务品牌项目。
5、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对本次评比表彰的“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扬先进典型的事迹,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进一步扩大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6、建立一套长效机制。认真提炼总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指导全系统窗口单位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全市人社系统继续开展的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单位活动中去,不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
附件:
1、市人社系统“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人社系统“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推荐和审批表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