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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2〕119号)

2012/05/14 1.7w 阅读 95 点赞

各技工院校:

  为做好2012届技工院校毕业生验印发证工作,现将2012年我市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一)毕业生初审。根据《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各技工院校应依据毕业生的操行评定、专业主体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的应知应会成绩及理论会考成绩进行初审。

  1、学籍信息核对

  (1)学籍有变动的,应出具转学、休学、复学、留级等相关学籍证明资料。

  (2)验印专业应与注册专业相符,专业不符者应出具转专业的证明资料。

  (3)验印名册学生姓名应与新生注册花名册中的学生姓名一致,姓名如有更改,需出具学生户籍变更证明材料。

  2、毕业生会考成绩

  各校对照由市技工培训教研室出具盖章的技工学校学生理论会考成绩汇总表,核对毕业生理论会考成绩。

  3、毕业生技能鉴定成绩

  技工院校学生在办理毕业证书验印前应参加相应技能等级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技能鉴定合格者方可办理毕业证书验印。各校应提供经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签字、盖章的《技工院校2012届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并核对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成绩。

  4、各校核准当年的毕业生人数后,填写《2012届无锡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春季班)统计表》和《无锡市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批表》(附件1、2),审批表应注明毕业生人数、未毕业者姓名及原因,并于5月25日前报送无锡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毕业证书领取。市人社局对各校申报的毕业生人数与学籍注册学生信息比对后,各校可按核准的数量领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内页及封皮。

  证书内页领取时间:6月1-5日,领取地点:观山路无锡市民中心4号楼119室,联系人:王炜,电话:81822589。

  证书封皮领取在各校办理完验印审批手续后进行,领取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广瑞路2号),联系人:丁夏敏,电话:85016432。

  二、毕业验印要求

  (一)验印材料装订

  《2012年无锡市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花名册》材料(每个专业一式四份,A4纸打印)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江苏省技工院校毕业生验印报告》(附件3、4,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或技师班、预备技师班)

  2、《江苏省技工学校毕业生审核表 》(封面)(附件5);

  3、《江苏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学生花名册》(附件6)。(二)注意事项

  1、各校请按《2012年无锡市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学生花名册》表格顺序逐项逐栏认真填写、核实,请勿遗漏。验印花名册中毕业生姓名、性别、专业顺序应与毕业生入学年度的《技工院校录取新生花名册》一致。其中“原新生录取花名册编号”栏填写技校电子注册系统中生成的学生编号(14位数字),备注栏填写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6位数字),学生取得两个职业资格证号的,同时注明鉴定工种名称。结业生花名册请参照《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学生花名册》格式填写。

  2、《无锡市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批表》中的流生及结业生栏应注明姓名、专业及相关原因,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3、毕业证书内页填写

  (1)毕业证书内页填写参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填写示例》(附件7)。对于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不同培养层次的毕业生,在填写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时,应予区分,并分别注明。

  (2)毕业证书中学生入学时间均填写注册当年的“九月”,毕业时间均填写“二Ο一二年七月”,发证时间统一填写“七月十日”。

  (3)毕业证书请用计算机打印,涂改无效,同时加盖校印和校长名章,加贴毕业生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不符要求者不予办理201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

  (4)毕业证书请按录取花名册顺序排列,毕业证书号应连续,不得跳号。验证时,凡毕业生姓名、出生年月以及专业与录取花名册不相符的,学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专业变更审批备案信息等)。

  (三)验印审核要求

  1、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各技工院校参加毕业证书验印时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毕业生入学年度的《技工院校录取新生花名册》原件(须由市人社局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盖章);

  (2)毕业学生学籍卡和毕业生登记表;

  (3)由市技工培训教研室盖章的理论会考成绩汇总表;

  (4)由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盖章的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表。

  (5)《技工学校毕业生信息系统审核报盘》(附件8,Excel表,中级工班单独报盘;高级工班、技师班合并报盘)。

  2、各技工院校需将毕业生理论会考成绩和技能鉴定成绩送市鉴定中心(技工教研室)审核,市鉴定中心(技工教研室)在学校提供的《无锡市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批表》中签注审核意见、盖章后,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核准。

  3、中级工毕业证书经各院校盖章后由我局按规定审核验印;技师(预备技师)班、高级技工班毕业证书的验印,须经我局审核后,由学校报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715室,联系人:郭毅,电话:025-83276093)办理审批备案。

  4、各校完成书面验印审核后,请及时将验印合格的毕业生信息导入《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以便网上审批。

  5、有分校、办学点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统一由总校负责审验后填报。

  三、毕业验印时间

  2012年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采取分时段集中办理,毕业证书验印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20日-7月10日,各校办理验印前请提前与有关部门电话预约。

  四、毕业证书勘误

  今年,省厅下发的空白证书数量有限,请各校在打印毕业证书内页前,务必仔细核对毕业生的各项信息,确保不出现打印错误。如确实出现信息打印错误的毕业证书,学校须提供需更正信息的证明材料,并填报《毕业证书发放勘误表》(附件9),经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核后收回信息内容打印错误的证书内芯,并发给新的空白证书内芯,由学校负责准确打印后再核发。

  五、学历证明书办理

  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办。由原毕业学校提供学生验印花名册和在校期间的有关学籍证明,出具技工院校学历证明书(见附件10),签注意见并盖章,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办理审验。

  附件(下载):

  1、2012届无锡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春季班)统计表;

  2、无锡市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审批表;

  3、江苏省技工院校毕业生验印报告(中级工班);

  4、江苏省技工院校毕业生验印报告(高级工班及以上);

  5、江苏省技工学校毕业生审核表;

  6、江苏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验印学生花名册;

  7、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填写示例;

  8、技工学校毕业生信息系统审核报盘格式;

  9、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勘误表;

  10、技工院校学历证明书(样本)。

  二Ο一二年五月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