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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无锡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2〕103号)

2012/05/06 8.3k 阅读 117 点赞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12年无锡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积极发挥统一鉴定在职业技能鉴定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现将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2012年我市将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一级)、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10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同时组织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物流师、企业培训师、电子商务师、公共营养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采购师、物业管理员、企业文化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社会工作者、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等16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具体时间和职业等级安排情况见附件1)。

  继续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和企业信息管理师等3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统一鉴定,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2),经市中心资质初审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新增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全省统一鉴定、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试验性鉴定,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市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经市中心初审合格并报省中心资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机械、电子)和网络管理员职业不再作为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可通过ATA平台考核。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不再设置面试环节。

  (二)2012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心理咨询师两个职业的申报条件有所调整,请各培训机构按调整后的申报条件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参加补考的考生仍按原标准可参加2012年度的补考,理论、实操、综合均不合格的考生视同新参加考试,执行新的资格审核标准。

  (三)根据省中心要求,今年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全国统一鉴定专业能力案例分析题采用DVD播放录像,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购置相应播放设备,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二、2012年“统考日”安排

  按照人社部、人社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今年继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具体日期为:

  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统考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上半年统考 5月19、20日 4月12日
下半年统考 11月17、18日 10月12日

  试验性鉴定日期为:

职业 考试形式 试验性鉴定时期 统考日期
 劳动关系协调员  笔试  7月至9月 试验性鉴定时期

  三、统一鉴定考务管理

  (一)今年全国、全省统考工作全面启用在线考务管理平台,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市中心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在线考务管理平台使用前的学习与操作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与市中心沟通,切实做好统考的一切相关工作。

  (二)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等相关工作。各单位根据资格申报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后,将申报资料(包括考生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送市鉴定中心。市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并汇总后上报省鉴定中心。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相关职业申报条件已在“无锡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上的鉴定公告中详细列出,请各培训机构严格执行。

  (三)市鉴定中心将严格按照部、省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实行考点集中管理,不断完善考前准备、考场安排、监考人员配备、手机屏蔽仪使用等考务管理工作,强化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统一鉴定质量。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管理,做好考前辅导,要指导考生练习填写答题卡,防止出现答题卡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明确要求考生必须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以备查阅。

  2、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如无特别说明,报考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由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采取书面或口头答辩方式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可以从“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网”或“无锡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下载。

  3、为确保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质量以及统考工作的顺利实施,市鉴定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2411225,及时解决考生咨询、考生诉求及群众举报的问题。

  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2411225,联系人:王风,邮箱地址:WF0701@126.com 。

  附件(附件下载):

  1、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

  3、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一览表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