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8号、1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省、市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表彰优秀学生,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市青少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有关通知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2012年无锡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市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先进学生集体的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学校学生集体。
二、评选条件
1. 无锡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积极参加综合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集体荣誉感,综合表现受到师生肯定。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现任学生会和团委成员、班干部、团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积极向上,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无锡市先进学生集体评选以班级为主,也可以是学生会、团组织、学生社团等,具有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和较强的凝聚力,成员团结和谐、互爱互助,整体素质好,各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1. 评选程序:按照学生民主推荐、任课老师和年级组评议、校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的程序确定推荐名单,最后由市教研室审定。
2. 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技工院校的评审及推荐工作。
3. 有关要求: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出来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各学校推荐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数一律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各学校根据《2012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1)和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其中对于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有名额的学校按要求填表(附件2、附件4)于4月27日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局级三好学生按要求填表(附件3),可于5月3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将《2012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名单汇总表》(附件5)和 《2012年局级三好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同步上报。
联系人:吴安佳,联系电话:81822590,电子信箱:wxrbjwaj@163.com。
附件(附件下载):
1. 2012年市三好学生、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2年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 2012年局级三好学生推荐表
4. 2012年市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5. 2012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名单汇总表
6. 2012年局级三好学生名单汇总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