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办理结果标注:A
是否同意公开:同意公开
尊敬的孟咏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机制保障推动教育惩戒权规范落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构建“权责明晰、程序规范、保障有力、多方协同”教育惩戒生态的建议,切中了当前教育实践的痛点。为了真正让教师做到“敢管、会管、善管”,推动教育惩戒权的规范回归,拟定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健全法治保障体系,让履职“有底气”
1.细化地方配套规则。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工作,近年来全国各省相继出台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据悉,我省也在酝酿出台本省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为保持上下政策的一致性,待我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出台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结合我市中小学各学段学生年龄特点、行为习惯差异,按学段、场景明确惩戒种类(如批评教育、公益服务、暂停活动等)的适用范围,研究制定教育惩戒地方配套实施细则,绘制清晰的“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解决教师因条款模糊而不敢越雷池一步的顾虑。
2.建立健全教育纠纷调解机制。目前,我市已经成立在市司法局备案的“校园调解委员会”,由法律、心理、教育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专门处理家校矛盾与惩戒争议。通过专业人员介入调解,实现“专业事专业办”,有效隔离学校与当事人的直接对立沟通,缓解校方管理压力,将教师精力从繁杂的非教学事务中解放出来,回归教学主业。下一步,我市将依托“校园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充实教育专家、法律工作者、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等专门力量,对教育惩戒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进行独立、公正仲裁,有效规避舆论干扰,妥善化解家校矛盾。同时,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严肃追责恶意诬告、诽谤教师的行为,及时为合规履职的教师澄清正名、撑腰鼓劲,切实消除教师“不敢管”的后顾之忧。
3.强化普法与正向引导。借助主流媒体解读政策边界,发布典型案例。一方面消除公众对“惩戒即体罚”的误解,另一方面让全社会形成尊重教育规律、理解严师必要性的共识氛围。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让实施“有规范”
1.完善校规校纪。推动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制定分类清晰、程序严谨的惩戒实施规范。核心是建立“惩戒前告知、过程全留痕、事后有反馈”的全流程管理,确保惩戒行为透明、可追溯,杜绝随意性。同时,严格落实校规校纪制定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家长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增强校规校纪的认可度和执行力。
2.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将教育惩戒纳入教师在职培训的必修课。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复盘等形式,提升教师在沟通艺术、尺度把握及危机处理上的专业素养。指导学校设立由德育负责人、骨干教师、法治副校长组成的校内惩戒指导小组,为一线教师提供即时专业支持。
3.创新教育惩戒实施方式。鼓励学校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惩戒教育形式,让学生在接受惩戒的过程中认识错误、改正不足,培养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实现“惩戒育人”的根本目标。
三、构建家校社协同生态,让育人“有共识”
1.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定期举办“家长课堂”,系统普及教育政策与科学育儿知识,明确家校责任边界。鼓励家长参与校规制定,提升政策认同感,减少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对立情绪。
2.重塑尊师重教文化。通过纪录片、公益宣传等形式,大力弘扬合理惩戒的正面典型,讲述“严师出高徒”的教育故事,扭转社会对惩戒的单一负面印象,凝聚“严慈相济”的育人共识。
3.搭建协同育人网络。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尝试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教育效果,联动社区、公益组织参与学生行为矫正。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支持网络,为规范惩戒提供肥沃的土壤。
四、完善监督与保障机制,让权益“有后盾”
1.落实学校第一责任。要求各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当教师因合规行使惩戒权被举报时,学校应第一时间介入、核实并公开真相,坚决杜绝“一味退让”,维护教师的职业尊严。
2.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建立快速响应的核查机制,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对经查实的恶意举报予以公开澄清,减轻教师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和工作困扰。
3.建立动态反馈机制。持续跟踪惩戒实施效果,收集教师、学生、家长三方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惩戒规则,使其始终贴合育人目标,形成良性循环。
做好教育惩戒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规范教育惩戒权、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作为推进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落地,持续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教师“敢管、会管、善管”,让学生“懂规矩、知敬畏、明是非”,切实发挥教育惩戒的育人功能,助力形成良好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也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教育工作。
铁岭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4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审核:孙宝财)